各教学系(部):
为帮助、缓解我校学生在家庭突发重大变故或遭受重大意外伤害而导致的生活困难,根据《吕梁学院“爱心资助传承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现将2019年爱心资助传承基金补助的通知(第一批)如下:
一、受助对象
凡我校在籍学生,在校期间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
1、本学年未享受国家助学金者;
2、本人因突发生重特大疾病而导致生活困难者;
3、一年度内,本人所在家庭突发重大变故或遭受重大意外伤害而导致生活困难者;
4、本人因遭遇突发事件造成人身、财产重大损失,导致家庭生活特殊困者;
二、申请程序:
1、由学生或其直系亲属填写《吕梁学院爱心资助传承基金补助申请表》(附件1)一式两份,并提交提交医疗诊断、病历、人身伤害鉴定报告、家庭生活情况证明等佐证材料。如本人无法自行完成申请程序时,可由家属、授权代理人提出申请。
2、系(部)党总支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受助学生并提出资助金额建议,根据申请项目将申请表、医疗费结算单据复印件、清单、病例、有关特殊情况证明等必备资料上报至学生工作部(处);
3、学生工作部(处)审核后,形成处理意见并提交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会审,确定资助对象和资助金额。
4、资助获批后,由系(部)通知学生持本人的身份证、学生证到学生工作部(处)办理相关手续。学生本人无法到校的,可委托其辅导员或直系亲属持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代为办理。
5、财务处根据学生工作部(处)提交的资助信息直接将补助资金打入受助学生银行卡。
三、受助金额
视学生本人疾病严重情况而定,资助金额原则上单次不超5000元。
四、材料报送时间
请各系(部)于2019年6月20日前,纸质版报送至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文体馆301室),逾期视为放弃。
附件1 吕梁学院爱心资助传承基金补助申请表.doc
附件2 吕梁学院爱心资助传承基金汇总表.xlsx
学生工作部(处)
爱心资助传承基金管理委员会
2019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