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山西省高校工委、中共山西省教育厅党组关于印发学习讨论落实活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晋教党[2015]13号)精神,结合我校专项整治工作实际,学校决定在学习讨论落实活动领导小组下设七个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全面推进专项整治工作的贯彻落实。具体安排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一)义务教育“择校热”和高中“抢生源”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小组
组 长:高顺有
副组长:马金亭 樊学艺 张明亮
(二)招生考试工作专项整治工作小组
组 长:马向东
副组长:贺志坚
(三)违反师德师风专项整治工作小组
组 长:高顺有
副组长:翟言强
(四)学生奖助学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小组
组 长:闫 明
副组长:李 静
(五)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整治工作小组
组 长:闫 明
副组长:郭 兴
(六)科研项目经费使用管理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小组
组 长:卫英慧
副组长:白晋明
(七)学校工程建设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小组
组 长:杨迎平
副组长:王枝胜
二、工作要求
(一)各专项整治工作小组,要高度重视,迅速行动,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准确把握精神实质,严格按照省教育厅党组的要求和学校党委的工作安排,结合工作实际,明确责任和工作节奏,形成整治工作方案,积极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二)各领导小组要突出问题导向,突出重点,严格按照上级文件所列检查内容和要求,广泛开展调查研究,主动征求各方面意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形成自查自纠工作报告(内容包括:主要做法、自查结果、存在问题、整改措施及结果),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师生看得见、感受得到的实效。
(三)学习讨论落实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做好督促、检查和指导工作。各党总支要组织所属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有关文件,主动接受广大师生监督;各部门、各单位要积极配合各工作小组,协助做好相关工作。党委宣传部,要有针对性地做好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