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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学院本科毕业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办法

2018年07月13日 21:20 编辑:网站管理员1 点击:[]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激励我校本科学生在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过程中勤奋钻研,严谨创新,不断提高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时间

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在系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基础上产生,每年评选一次,评选的具体时间由当年相关工作通知的时间而定。

二、推荐要求

(一)各系部在评选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过程中,要坚持科学、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评选出体现专业培养水平的好作品,杜绝简单摊派完成任务式的评选现象。系部如认为评选推荐的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数量达不到学校分配的指标数,可以少报。

(二)凡推荐为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作品,必须文本规范,学术诚信,语言表达流畅,条理清晰,通过答辩且综合成绩优秀。

三、评选标准

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的原则标准如下:

1、论文类

按期圆满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任务。选题新颖,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和理论意义,立论正确,观点新颖,结构合理,内容充实,计算与分析论证可靠、严密,思路清晰,重点突出,资料翔实,语言流畅,结论正确合理,格式规范。

能熟练地综合运用所学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独立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有独特的见解和创新性,有一定的理论价值或社会实用价值。答辩时概念清楚,语言表达准确,具备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

2、设计类

按期圆满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任务。设计方案具有一定的创新意识,设计说明书完备,设计方案较为科学,计算、实验分析严密、正确,结论合理,数据可靠。艺术类设计版面及其它相应表现手段完整、规范,整体制作效果好。

整个设计过程充分体现出科学严谨的工作态度和较强的动手能力。答辩时概念清楚,思路清晰,能正确回答问题。毕业设计创作全过程的信息化水平较高。

四、评选名额和办法

(一)系部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结束后,各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小组结合指导教师意见,推选系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具体评选办法由系部规定),系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对系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进行讨论评审,从中择优推荐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

(二)评优比例根据当年毕业生人数和专业结构确定,原则上控制在应届毕业生人数的3%以内。

(三)系部推荐参评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时,应同时送交教务处如下材料:

1.吕梁学院本科毕业生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表;(附件1)

2.吕梁学院本科毕业生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汇总表;(附件2)

3.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表(复印件);

4.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打印稿和电子稿。

(四)教务处对各系部推荐材料进行整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学校发文公布。

五、表彰奖励

(一)学校每届评选优秀毕业论文(设计)一等奖30名,二等奖70名,优秀奖若干名。

(二)学校对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获奖学生颁发荣誉证书,获得一、二等奖的指导教师分别给予5个、8个工作量奖励。

(三)获得一等奖的作品编入《吕梁学院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集》,一等奖收录论文(设计)压缩稿全文,二等奖收录论文(设计)题目与中英文摘要,优秀奖收录论文(设计)题目。

六、本办法从公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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