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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学院网络通识教育课管理办法

2017年09月22日 21:55 编辑:网站管理员1 点击:[]

通识教育课是指我校全体学生所应接受的非专业的课程,该类课程旨在培养学生能够积极参与社会生活、富有社会责任感、成为全面发展的人所必须具备的广泛的基本知识、技能和态度。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学校特开设借助计算机网络平台来实现通识教育课的教与学的课程(以下简称网络通识教育课)。为了加强网络通识教育课的建设与管理,切实提高通识教育课教学效果和学习效果,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指导思想

开设网络通识教育课的目的是探索互联网+教育模式,方便学生学习,引导学生广泛涉猎不同学科领域,拓宽知识面,了解和学习不同学科的思想与方法,进一步拓宽基础,强化素质,促进学生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全面实现人才培养目标。

二、课程设置原则

(一)课程设置目标

1.拓展知识视野,培养科学精神和人文素养;

2.对中国文化传承及其他文化传统有更深入的了解;

3.培养表达、沟通及批判性思维能力;

4.提升创新能力、想象力,发展自主学习及团队合作所需的态度和能力;

5.根据指导性专业教学计划的安排和人才培养的需要,网络通识教育课包括必修课和选修课两大类。

(二)课程覆盖的领域

1.自然科学与科技

2.人文社会科学

3.艺术鉴赏与审美体验

4.职业生涯规划、创新创业

(三)课时及学分

网络通识教育课每16课时约计1学分。

(四)课程建设

网络通识教育课釆取逐步建设和不断更新的原则。一是具有网络通识教育开课资格的教学单位按照网络通识教育课开课要求申报和制作课程,二是从校外直接引进优质的网络通识教育课程,三是聘请校外教师或行业专家开设。

从校处直接引进的优质网络通识教育课程由教务处负责牵头组织开设。

三、教学要求

网络通识教育课是人才培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校加强素质教育、实现创新型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举措。学校所开设的所有网络通识教育课的教学重点应着眼于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自主学习的能力,养成良好和较成熟的思维习惯。课程内容应贯彻“少而精”的教学原则,重在启发思维、传授方法和知识。网络通识教育课的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应符合以下几个方面的要求:

(一)教学内容要新颖且具吸引力,相关的网络教学视频要清晰流畅,声音洪亮清楚,尽量避免单向灌输式的教学方法。

(二)教学重点应是启迪思路、讲解方法、传授知识要点,培养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知识的细节或事情的详细经过应当尽量让学生通过自主学习去掌握。

(三)教学环节应包括网络视频教学、网上作业答疑及辅导、组织学生网上讨论、网上考试。应为学生提供参考资料目录,并对学生提出必要的课外阅读量要求。

(四)网络通识教育课的最后总评成绩按100分制记(分数取整,不含小数),60分为及格。总评成绩由观看教学视频(占25%)、网上作业(占25%)、讨论(占10%)、问答(占10%)、网上考试(30%)五部分构成。如果五部分中任一部分无成绩,则总评成绩将记为0分。

四、网络通识课指导教师资格认定

网络通识课指导教师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为人师表,师德高尚。有较丰富的教学经验,熟悉教育规律,了解本门网络通识教育课程的培养目标,了解学校教学管理和学生管理的有关规定。

(二)能熟练操作计算机,适应网络教学方式。

(三)对网络通识教育课程有浓厚的兴趣,能根据课程资源形成独特的指导方式。

五、网络通识课指导教师的职责

(一)根据网络通识课程的培养目标,向学生介绍课程的基本情况、发展趋势,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学习目的,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帮助学生了解课程知识结构,指导学生掌握课程之间以及相关学科之间的关系。向学生介绍学习方法和经验,指导学生顺利完成该门网络通识教育课程。

(三)了解和掌握网络通识课程修读的流程和方法,接受学生的咨询,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和学校教育资源状况,提出合理的修读方案,恰当安排学习任务,监控学生的学习进度。

(四)网络通识教育课指导教师必须秉承认真负责的态度,督促学生在教学计划规定时间内循序渐进的完成每个模块的教学任务。开课前发布课程学习公告,学习过程中掌握学生视频观看进度,在修读计划内布置作业至少一次并及时批改,积极参与网上答疑和网上讨论,实现师生互动。必修课线下指导学时不少于课程总学时的1/3,选修课线下指导学时不少于课程总学时的1/4,课程学习结束后统计学生成绩做好成绩分析。

(五)经常了解学生普遍存在的问题,尤其是通过网络平台教与学方面的问题,及时向所在学院、教务处、学生处及其他有关部门反映,提出改进网络教学的建议,以不断完善网络通识课程管理制度,保障教学质量。

六、网络通识课指导教师的遴选、配备和管理

(一)网络通识教育课指导教师实行聘任制,任期为受聘课程的一个完整网络教学周期。网络通识教育课指导教师的遴选由本人提出申请,教研室推荐,学院审批后报教务处备案。

(二)学校对网络通识教育课指导教师的管理由教务处、人事处、二級学院共同负责。学院对网络通识教育课指导教师的管理由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系主任)主管,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协助。学校和各学院要制订严格的考核办法和激励措施,并将网络通识教育课指导教师的工作记入教师的年度考核档案。网络通识教育课指导教师的岗前培训由教务处和学院共同负责。

(三)本着对学生负责任的态度,每学期每门网络通识课程原则上由一名网络通识教育课指导教师负责到底。为学生制定课程修读方案,负责学生的学习指导工作等。无特殊情况,课程开设期间不得更换网络通识教育课指导教师。

(四)建立网络通识教育课指导教师例会制度,各学院(系)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教师工作会议,交流经验,提高指导能力,对有关工作进行总结。

(五)为使网络通识教育课指导教师工作真正落到实处,达到良好的教学目的,各学院应不定期对网络通识教育课指导教师工作进行检查。对网络通识教育课指导教师的年度考核由各学院统一组织,主要根据学生对网络通识教育课指导教师的评价、所指导学生的平均成绩等方面进行考核。将考核合格的网络通识教育课指导教师优先续评为下一学期网络通识教育课指导教师。

七、学生选课要求、程序及管理

对于选修类的网络通识教育课,学生选课要求、选课程序与其它一般选修课课程一致,需先登录教务管理系统后,在选课子系统中进行选课。具体操作参考当学期的《关于网上选课的通知》及学生所属专业的指导性教学计划。

八、教学质量管理

(一)学校鼓励教师利用现代互联网技术开发适应社会发展和提升教育质量的网络通识教育课,对校外单位提供的网络通识课,由教务处负责与校外单位沟通,将学生及教师的意见及时反馈给对方,并协助完成各项改进工作,以保障网络通识教育课的教学质量。

(二)对网络通识教育课的教学质量监控工作纳入学校教学质量监控工作中,学校督导及学院(系)督导每学期至少听课一次,同时学生应参加该课程的课程评教。对评教成绩排在总开课数后5%的课程,经教务处会同各教学单位核实确存在明显质量问题者,将停开该门网络通识教育课,进行整改合格后,再重新申请开课,如该课程为校外单位提供,则要求对方实施课程整改或提供相应的替换课程。

九、其他

(一)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选修类的网络通识教育课同时参考《吕梁学院通识选修课管理办法(修订)》(院政字[2017]32号)的规定执行。

(二)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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