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首页|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最新文章
当前位置: 首页 >> 团学工作 >> 规章制度 >> 正文

“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实施方案细则

2018年07月17日 10:23 编辑:网站管理员1 点击:[]

通过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和创业实践项目”,大力开展创新创业教育,强化大学生创新创业意识,培养大学生不仅具备全面的综合素质,而且具备创业基本素质和开创型个性,成为社会适应性和社会实践能力都很强的创新型人才。

、主要形式

(一)不定期举行创新创业活动。

(二)搭建高校创新创业实践活动指导服务平台。为发展学生特长,培养创新能力,鼓励成绩优良有创业潜质的学生或学生团队,在老师的辅导帮助下开展创业项目的策划,经学生自主申报,具有自主性和创新性的优秀项目,给予资金和场地方面的支持。抓好大学生创业体验项目的试运行。结合学校实际,在大学生中广泛开展创业教育和创业实践活动,着重培养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

(三)开设《大学生创业基础》等课程。针对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建设现状,探索创造出新的创新创业素质模型课程体系,使课程体系规范化。大力推进多元支持的延伸课程建设,从而激发大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为他们的个性发展提供更大的空间。

(四)加强创新创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创业教育注重培养大学生的创业意识、创业思维、创业技能等综合素质,是培养高层次人才的学科之一,选择有丰富教学和实践经验的老师作为教学工作“导师”,树立新的教育理念,明确创业教师培训要求,使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在教师培养的过程中有更大的发展空间。

、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一系列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强化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的训练,提升大学生的综合素质,增强大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在创新基础上的创业能力,帮助大学生转变就业观念、培育创业意识、树立创业信心、掌握创业技能、提高创业管理水平,促进学校积极构建创新创业教育体系,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活动步骤

大学生创新创业实施方案具体分为审核宣传、推进实施、半总结提升、再推进实施、总结提升五个步骤。

四、审核宣传

审核学生创业策划案,确定学生创业项目,上报创业明细。印制第一期创业知识简报,组织举办学生创业体验项目论证会,研究部署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实施方案。

(一)推进实施。

根据学校上半年活动具体安排,认真落实每周工作计划,合理组织学生参加活动。

(二)半总结提升。

认真总结上期活动开展的情况和经验做法,再制定下期的具体安排。

(三)再推进实施。

根据系内活动具体安排,认真落实每周工作计划,合理组织学生参加活动。

(四)总结提升。

认真总结全活动开展的情况和经验做法,形成务实管用、简便易行的制度成果,探索增强内生动力、推动科学发展的长效机制。

五、参赛对象

建筑系所有全日制在校生

、组织与分工

(一)组织机构

在系里已有的基础上,成立“大学生创业中心”。为保证活动计划的顺利实施,成立“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活动的统筹规划、政策制定和经费保障。

大学生创业中心负责对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的教育和业务指导,相关职能部门分工协作,负责各项目的日常管理。

(二)组织分工

建筑系分团委主要负责活动项目的整体规划和宏观指导,审定各类创业项目,招就办根据创业项目确定具体资助和金额的划拨,协调日常管理工作。

所有创新创业项目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指导教师应全程跟踪指导,将学生在创业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上报建筑系领导,再由相关专业老师进行指导处理。

七、经费使用与管理即其他保障

(一)项目经费的使用

建筑系对批准立项的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项目经费主要用于项目的业务费(含文印、调研、实验、测试、上网、论文发表、项目验收和成果鉴定等)、材料费(含图书资料、文具、音像制品和软件、耗材等)、小额仪器设备费、学术交流费等开支。

(二)项目经费的管理

1、项目经费必须专款专用,按项目建设进度拨付。总体经费分两批拨付,第一批为启动经费,在项目立项后划拨总经费的50%、中期检查合格后划拨其余50%。

2、项目阶段检查和结题时,项目负责人要提供经费使用明细,以确保项目经费的合理使用。

(三)其他保障

全系各专业教研室、实验室、大型仪器等均要对参加项目活动的学生免费开放,提供实验场地与实验设备,并给予必要的创业性的专业指导。

八、监督与奖励制度

(一)、学生完成项目后,由院系组织专家评审、验收,通过验收的项目,给予相应的加分及荣誉。

(二)、中期退出或项目取消的项目组成员,不能获得德育学分及荣誉。

(三)、由建筑系对实施的项目进行整体评估。每年组织一次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合理安排下一年度的申报项目数。有专业老师和指导老师对项目进度、中期检查、阶段性科研成果等进行跟踪和监控,以促进各项目的顺利实施。

上一条:建筑系文体活动实施细则 下一条:建筑系学生考勤及请销假制度

关闭

 
快速通道
  • 网站二维码
  • 微信公众号
  •  

   版权所有:吕梁学院建筑与土木工程系 地址:吕梁市离石区学院路一号
ICP备案号:晋ICP备050004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