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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

2019年05月23日 09:21 编辑:网站管理员1 点击:[]

各教学系(部),各部门(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79号)、《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7〕2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6〕5号)、《教育部关于贯彻落实中央文件精神,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3号)等文件精神,明确我校就业创业工作的方向和重点,促进我校毕业生高质量就业创业,努力实现学校人才培养目标,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决策部署,主动适应国家需求,紧紧围绕学校高水平应用型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以“立足立德树人,着眼服务需求”为就业工作理念,坚持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相结合,宣传引导、教育管理、激励扶持相结合,畅通就业渠道,改善就业环境,不断完善促进毕业生充分就业的长效机制。

二、目标任务

围绕学校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结合现阶段毕业生择业就业中存在的实际问题,重点针对毕业生对就业形势的认识不足、就业期望脱离现实,就业竞争力偏弱等问题,积极探索毕业生多元化发展路径,运用各项政策措施和服务手段综合施策,精准发力,全面提升我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能力,逐步提升毕业生就业竞争力和社会满意度。进一步优化毕业生就业结构和就业层次,提升升学比例和出国留学的人数,稳步提高大学生基层就业、应征入伍、自主创业的人数,探索拓展毕业生到国际组织实习任职的渠道。

三、主要措施和办法

(一)加强政策解读,注重舆论引导,积极营造就业创业氛围

各教学系及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纸质、网络、新媒体等渠道,采用当代大学生喜闻乐见的方式,建立学校-系部-班级三级联动的政策宣传网络,深入解读各类就业创业文件精神,大力宣传基层就业、大学生应征入伍、自主创业、到国际组织实习任职等政策,广泛宣传报道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优秀事迹,在校内营造良好的舆论导向氛围。

(二)强化价值引领,明确目标和方向,深入推进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

1、结合新特点,积极指导毕业生树立正确的成长观和就业创业观。各教学系及相关部门要结合当代青年学生特点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立德树人,通过举办形式多样的动员会、主题班会、报告会、座谈交流会、社会实践等主题教育活动,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想信念和择业价值观教育,引导大学生正确认识时代责任和历史使命,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和成才观,自觉把个人的理想追求同国家与社会的需要紧密结合起来。

2、按照新要求,引导鼓励毕业生升学深造。各教学系及相关部门要通过各种切实可行的形式加强班风学风建设和学习过程管理,积极引导学生树立远大职业目标,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潜能,培养浓厚的专业兴趣和学术追求,提升考研深造的积极意愿和能力,逐年提升毕业生升学率和出国深造人数。

3、根据新任务,引导鼓励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各教学系及相关部门要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价值引领作用,积极拓展选调生、西部计划、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等基层就业项目,要加强培训和指导,引导毕业生响应国家号召,勇于到基层一线去,在平凡的岗位上创造不平凡的业绩。

4、依据新战略,引导鼓励毕业生面向重点单位就业。各教学系及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大学生的就业创业指导,综合运用《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与发展》《大学生就业指导》课程、第二课堂活动、个体咨询和团体辅导等渠道和手段,加强职业发展指导,提高毕业生适应市场和基层需求的能力,要围绕“一带一路”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海南自贸试验区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等开拓就业岗位,引导鼓励毕业生扎根中国大地,面向重大工程、重大项目以及高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等重要领域和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领域就业创业,面向国家经济建设重点地区、中西部地区、东北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就业创业,到祖国和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建功立业。

5、创设新机制,引导鼓励大学生参军入伍。各教学系及相关部门要进一步畅通工作机制,优化工作流程,落实优惠政策,引导鼓励大学生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参军入伍,将爱国之心化为报国之行。

6、发挥新优势,引导鼓励毕业生自主创业。各教学系及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大学生的创新创业意识教育和创业能力培训,要关心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发现和培育创业项目,对创业意识强烈又具备创业能力的毕业生提供有针对性的咨询、指导、孵化等服务,鼓励毕业生在创新创业的大潮中实现人生价值。

7、拓宽新视野,引导鼓励毕业生到国际组织实习任职。各教学系及相关部门要通过各种方式加强对毕业生到国际组织实习任职这种新型就业形态的宣传和引导,拓展与国际组织联系、合作、交流渠道,鼓励毕业生到国际组织实习任职,在国际舞台上彰显当代青年风采。

(三)构建全程化、精准化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体系,提升就业创业指导服务能力和水平

1、加大对就业创业指导服务队伍建设的力度。学校加大保障培训、学习考察力度,采取请进来、送出去的办法,对就业创业指导服务队伍进行强化培训和课程进修,逐步建立职业化、专业化、专家化的就业创业指导队伍,提升队伍能力和水平。

2、设计贯穿大学生活全程的“生涯导航”培养模式。学校通过改进和开发就业创业课程、开展贯穿大学生活全程的就业创业课外活动、提供个性化就业创业辅导与咨询、完善招聘与信息服务手段等渠道促进全过程、全方位、个性化的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体系的构建,努力实现供需对接、人岗匹配,精准就业创业。

3、探索建立毕业生就业见习和实践制度。各教学系及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校地、校企合作等契机,加强与政府部门、科研院所、行业企业的融合与协同,不断完善协同育人机制,以实习生招聘、挂职、企业开放日等形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实践和见习活动,积极鼓励毕业生到用人单位实习实践,提升毕业生对国情、社情、民情的认识和理解,帮助毕业生提升职业技能,促进毕业生更快适应职场、尽快就业。

(四)建立健全毕业生就业状况跟踪调查与反馈机制,优化就业创业布局和结构

1、建立和完善毕业生就业状况跟踪调查与反馈机制。各教学系及相关部门要通过对毕业生及用人单位问卷调查和走访、第三方调研等渠道,坚持开展人才培养和毕业生就业状况和就业质量跟踪调查,强化专业就业状况对招生、教学、人才培养的反馈与引导,努力促进教育教学改革,将教育教学与社会需求紧密结合,全面提高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和适应性。同时要依据毕业生派遣数据,对近年来我校毕业生就业情况进行统计分析,认真总结教学系、各专业的就业布局和就业走向,在总结以往就业情况基础上,广泛调研,结合学校的人才培养目标和办学定位,不断优化毕业生就业结构。

2、建立重点单位就业基地。各教学系及相关部门要对毕业生定期开展走访座谈,主动对接并积极配合重点单位做好校园招聘活动,要在毕业生就业人数较多的单位建立就业基地;要主动对接并积极配合各地组织、人社、武装、教育、国际组织等部门开展好选调生、大学生村官、大学生征兵、三支一扶、西部计划、特岗教师、国际组织实习等专门项目的招募和选拔工作。

3、做好毕业生跟踪服务。各教学系及相关部门在毕业生到岗后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联络,定期走访,加强与毕业生的联系,及时看望慰问毕业生,从政治上爱护、工作上关心,帮助毕业生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支持毕业生在基层建功立业;对自主创业的毕业生,相关部门要持续跟踪帮扶,为毕业生提供必要的支持和配套的服务,积极为毕业生创业成功创造条件。

四、组织领导和政策保障

(一)加强领导,统筹联动。学校认真落实就业“一把手”工程,每年定期研究就业创业工作,建立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明确各教学系及相关部门工作任务,保证就业创业工作经费投入。定期开展毕业生就业引导工作经验交流会,不断完善反馈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提升就业引导工作的整体水平,促进“招生-培养-就业创业”全链条联动。

(二)认真落实国家奖励资助政策。学生工作部(处)、团委、财务处、教务处、武装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等部门应加强对国家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认真落实好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应征入伍学费资助及复学、创业扶持等政策,为毕业生申请资助提供周到、细致的咨询及办理等服务,切实保证毕业生享受应得的奖励和资助。

(三)强化教师生涯教育和就业引导职责。各教学系、招生就业处、教务处、学工部等部门应将职业生涯规划和就业指导的课程、辅导等方面内容纳入专业教师和辅导员日常培训范围,切实保证有更多的一线教师把生涯教育和就业创业指导融入到课程教学和指导的全过程,落实全员、全方位、全过程育人的教育理念,引导更多的毕业生志存高远,脚踏实地,到国家经济发展和行业主战场建功立业。

(四)加大表彰奖励力度。学校设立专项基金,对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同时对选调生、西部计划、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等基层项目就业、应征入伍、自主创业、到国际组织实习任职等类别的毕业生进行表彰奖励,持续跟踪,及时宣传报道优秀事迹,树立典型,激励和引导更多大学生为国家发展和建设做出贡献。

五、本意见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六、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吕梁学院

2019年5月10日

院政〔2019〕66号 吕梁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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